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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对“特朗普太小”商标持怀疑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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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uters

布雷克·布里顿和安德鲁·钟著

华盛顿(路透社)-美国最高法院法官周三对加州律师能否拥有包含“Trump Too Small”字样的联邦商标表示怀疑,尽管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商标与宪法自由言论权之间的相互作用的法律纠纷中提出反对意见。

法官们听取了该机构上诉下级法院裁决的辩论,下级法院驳回了律师史蒂夫·埃尔斯特(Steve Elster)将“特朗普太小”(Trump Too Small)这一对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不敬的批评的商标申请,将其用于t恤上。

一些法官表示怀疑,埃尔斯特的否认侵犯了他所声称的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权。

保守党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对埃尔斯特的律师乔纳森·泰勒说,埃尔斯特的胜诉可能会给其他人的言论自由带来问题。

“大概会有一场‘特朗普Too This,特朗普Too That’之类的商标竞赛。然后,特别是在政治表达领域,这真的切断了很多其他人可能认为是对他们第一修正案权利的重大侵犯。”罗伯茨说道。

自由派大法官索尼娅·索托马约尔补充说:“问题是,这是对言论的侵犯吗?答案是否定的。”

埃尔斯特于2018年申请了这一商标,援引了特朗普和美国参议员马尔科·卢比奥在2016年共和党总统候选人提名辩论期间的一次交锋。特朗普早些时候曾侮辱卢比奥为“小马可”。卢比奥反驳说,特朗普的手小得不成比例。

“看看这双手。是小手吗?”特朗普在辩论中问道。“如果它们很小,那么其他东西也一定很小。我向你保证,没有问题。我保证。”

埃尔斯特说,《特朗普太小》表达了他对“唐纳德·特朗普整体执政方式的狭隘”的看法。特朗普提出申请时是总统。

川普现在是共和党提名的领跑者,将在2024年美国大选中挑战民主党总统拜登。他本人没有参与此案,也没有对此发表评论。

商标局根据1946年的一项联邦法律拒绝了埃尔斯特的申请,该法律禁止在未经个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商标中使用个人姓名。但一家联邦上诉法院站在埃尔斯特一边,裁定政府保护公众人物隐私和公开权的利益并不取代埃尔斯特根据第一修正案享有的批评他们的权利。

埃尔斯特的申请仍在该机构搁置,等待最高法院的裁决,预计在6月底。

近年来,最高法院以言论自由为由否决了两项商标法。2017年,它裁定亚裔美国摇滚乐队The Slants反对“贬低”商标的禁令,2019年,在艺术家埃里克·布鲁内蒂(Erik Brunetti)的“FUCT”品牌争议中,它又裁定反对“不道德”或“诽谤性”商标的禁令。

拜登政府对最高法院表示,现在有争议的法律是不同的,因为它不限制基于申请人观点的言论,只是为了防止一个人的名字“被利用为他人的商业利益”。

一些法官要求泰勒解释埃尔斯特的演讲是如何受到商标否认的影响的。

“基于观点的担忧是什么?它们是真实的吗?”自由派法官Ketanji Brown Jackson问道。

保守派大法官尼尔·戈萨奇强调,自美国建国以来,限制在世人士姓名的商标是一个悠久的传统。

“在一天结束的时候,很难否认一个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的传统……与第一修正案不一致,”戈萨奇说。

(布莱克·布里顿华盛顿报道;安德鲁·钟(Andrew Chung)纽约、约翰·克鲁泽尔(John Kruzel)华盛顿补充报道;编辑:Will Dunh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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