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卖菜大叔老刘16岁的儿子闯下大祸,将爸爸银行卡里将近160万元全部打赏给一个直播平台的主播。这些钱,原本是老刘为盘下一家菜店而向亲友东拼西凑来的。
据7月2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不久前,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进行高额打赏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当事双方达成庭外和解,原告老刘申请撤回起诉,直播公司返还退款。
01
近年来,我国网络支付技术和网络娱乐服务业发展迅猛,诸如新闻中的未成年人投入巨款充值玩网络游戏、给主播打赏等现象,屡见不鲜。为此,根据国家网信办要求,从去年3月起至今,已有53家网络直播和视频平台上线了“青少年模式”。
“青少年模式”,简单理解就是用户会被实施登录限制、使用时长限制、禁止打赏和提现,防止沉迷网游和直播进而做出非理性消费等行为。
然而,一系列案件表明,这“青少年模式”很多时候只是个“稻草人”。据四川电视台报道,一少年在“青少年模式”开启状态下,仍在2小时内打赏主播上万元。近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报告称,部分直播平台青少年模式与一般模式无差异。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日前发布的报告也指出,直播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存在轻易延长使用时限、未推出强制实名认证,甚至诱导打赏等问题。
02
青少年是互联网原住民,某种角度看,是互联网产品市场的一块大“蛋糕”。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去年4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达6.48亿,占网民整体的75.8%,其中未成年网民有1.69亿。由此,不难理解为何“青少年模式”会频频失灵——利益的诱惑实在很大。
有的平台在产品研发之初就把青少年当作目标用户,“得后浪者得天下”。在舆论压力和有关部门的一再要求下,有的平台上线“青少年系统”与其说是保护青少年,不如说是一种故作姿态,甚至将其作为事后推责的幌子,并未真心设计防沉迷机制。
从技术角度看,不同公司和平台的研发能力,如智能识别、审核能力等,确实参差不齐,但这不是“青少年模式”形同虚设的借口——所有能用技术解决的问题,都不是真问题。平台既然可以利用算法等技术描绘用户特征、精准推送信息,那么,反向限制性保护难道就做不成了?
一些头部企业正在着手改进,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对于所有相关企业而言,具有“叫醒装睡人”的借鉴意义。比如,有的平台可以通过地理位置判定、用户行为分析等技术手段,筛选农村留守儿童用户,自动切换到“青少年模式”;有的开发了专门的内容审核模型,确保“青少年模式”下的内容安全。
03
那些担心孩子打赏主播、花光家里积蓄的家长们很想知道,究竟如何预防孩子沉迷网游、直播?
政府监管当然要“该出手时就出手”,比如,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等制度;比如,推出“青少年模式”和“青少年防沉迷系统”,在“不让孩子看什么”方面把好关。
但这些,远远不够。
涉事公司的责任不能就这么轻飘飘地放过。
短视频虽然具有碎片化的特点,但碎片的背后应该有逻辑,而不是一切跟着流量走——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游、直播,关键在商业平台是否能让渡部分利益,做良心企业,把社会责任纳入企业经营的体系之中。
尤其是那些体量巨大的互联网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上,一味躲躲闪闪、半遮半掩的样子,实在与自身形象不符。
放在更长远的时间段考虑,今天的互联网巨头多是新兴企业,诞生至今不过几年、十几年或几十年的样子。所谓大浪淘沙,今后的日子还长,那些真正能守住良心的企业,才可能赢得用户的口碑,才可能赢得持久生存的机会。这笔账,互联网企业应该好好算一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