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南威尔士州北部,一名矫正服务官员在向一名逃犯的背部开枪后被判无罪。
2019年3月15日晚,43岁的道恩·约翰斯通在利斯莫尔基地医院接受医疗护送时,推搡了两名警卫中的一名,在他被装上一辆运输货车之前就逃跑了。
其中一名化名为A警官的警卫向约翰斯通开了三枪,当时约翰斯通的手腕和脚踝都被铁链绑住,他迅速跑过马路。第三颗子弹击中了约翰斯通的背部,杀死了他。
在新南威尔士州最高法院的一场谋杀案审判中,约翰斯通被控对一名装有起搏器的男子使用泰瑟枪并击打其头部,当天早些时候,他被拒绝保释,目前已被拘留。
当约翰斯通被关押在法庭牢房时,他似乎出现了抽搐,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晚上7点34分,出院后不久,他试图逃跑,并于9点24分因伤势过重死亡。
检察官辩称,A警官对谋杀罪负有责任,因为他不必向约翰斯通开枪,而约翰斯通因相对“轻微”的罪行而被拘留。有人认为,约翰斯通可能是在逃跑时被绊倒的,还有其他选择,比如铲倒他。
警官A的大律师菲利普·斯特里克兰(Philip Strickland)表示,他的当事人离得不够近,无法抓住逃跑的囚犯,因为他离他越来越远。法庭听说约翰斯通的脚踝束缚必须足够长,以允许他爬上监狱卡车。
斯特里克兰说,约翰斯通在6秒内跑了27米,目击者对他的速度表示惊讶,并听到A警官在开枪前大喊“停下”。
这位大律师说,《刑事罪行(刑罚管理)规例》的一项重要条款允许狱警在有合理理由认为有必要防止囚犯逃跑的情况下开枪。
周一下午,陪审团经过一天左右的审议,裁定a警官无罪。他还被判过失杀人罪不成立。
不久之后,当他在支持者的簇拥下离开法庭时,a警官说他对枪击事件的发生感到“非常难过”。当被问及他是否会继续担任矫正服务官员时,他回答说:“我明天会考虑一下。”
约翰斯通的母亲克里说,她“松了一口气,一切都结束了,显然正义得到了伸张”。她说,她为儿子感到失望,但“他知道自己跑错了”。
“没有赢家,根本就没有赢家,”她说,情绪变得激动起来。“让我们改变体制;不要再用枪了。带上泰瑟枪或其他什么东西——不要带枪,这样其他人就不用再经历一次了。”
A警官最初在去年面临审判,但陪审团因无法达成裁决而被解散。他在法庭上得到了同事和工会代表的支持,他们中的许多人担心此案可能对未来的监狱运输产生影响。
新南威尔士州公共服务协会秘书长斯图尔特·利特尔(Stewart Little)表示,监狱官员的工作既困难又危险,尽管a警官的行为符合他的训练,但他还是“下了地狱又回来了”。
利特尔说:“我们对谋杀的指控怎么可能出现感到困惑。”“我们的成员每天都配备了枪支——他们不是来炫耀的。”
利特尔说,目前对囚犯使用的腿部约束“非常长”,以允许进入运输车辆,“坦率地说,这是一个问题”。
他说:“我们已经发生了几起越狱事件,即使在光天化日之下,囚犯也戴着这些腿铐跑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