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周凯威
念念不忘
必有回响
1年之前
我们做了“军人休假新规”的典型问答
当时
最后一个问题是
如今
育儿假新规
典型问题解答
也捋出来了
日前
我们推送了一篇
与新规有关的内容
跟大伙一起学习分析了
新规的内容及变化
新规已经自2023年9月10日起施行
▼
后台的留言中
有很多读者提问
以下
是我们的摘录和解答
1、
今年探亲假已休,如果符合“休育儿假”的条件,即——
军队人员有不满3周岁的子女。
那么,当然可以继续休育儿假,每年是5天。
2、
新增的“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也是每年5天,享受的前提是需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军队人员系独生子女。
第二,父母之一,已经年满60周岁。
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3、
按照当前的政策规定,前述情形是不符合享受“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的条件的。
4、
只需要有父母之一满60岁,即符合相关条件。
5、
“父母生病”并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享受的条件之一。
不论父母身体状况如何,只要符合前述条件,均可以享受。
6、
这两个假期是不冲突的。
如果符合两个假期的基本条件,当然是都可以享受的。
7、
不能叠加。
8、
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都属于军队人员。
故而,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后,二者当然是各增加5天的育儿假。
9、
二孩出生之后,您还在部队服役的话,可以享受前述规定中的育儿假。
10、
无论是今年5月满3周岁,还是9月9日满3周岁,在新规出炉之前满3周岁的,都无法享受育儿假。
11、
那您是赶上了。
今年还多了5天育儿假,可以抓紧休。
12、
单独休育儿假,是没有路途时间的。
所以,通常来说,异地的战友休育儿假,可以结合正常的年休假一起休。
驻地的战友,可以请5天,加上前后周末,最多能休9天。
13、
新规已经从9月10日生效,所谓的“还没实行”,可能是因为传达的时效问题。
建议主动询问本单位后勤部门和福利部门。
该假期可以跟护理假一起休。
14、
重新分配或者调整公寓住房时,在选房时,有2个以上小孩一起生活的,要排在同等条件的前列。
15、
按照规定,军人夫妻可以按照规定,到制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不孕不育症整治。
建议跟军人单位的卫勤部门对接相关事宜,看所属单位对应的医疗机构位于何处、如何就诊。
大家还有其他的疑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总之,希望我们的战友能够更好地、更明确地,享受到相关的福利。
资料来源:解放军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