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保障,家长应当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责任10月12日,记者从尖草坪区法院了解到,近日,在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法官分别对4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向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其积极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2年10月,被告人张某与被告人尹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尹某通过卢某纠集了王某、吴某等人,与张某及韩某等人在公园见面发生争吵,一言不合拳脚相向在斗殴过程中,丁某持棒球棒击打吴某头部、颈部致其下颌骨骨折;吴某持武士刀将韩某头部砍伤。
经鉴定,吴某、韩某二人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庭审中,4名未成年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中,承办法官张育敏了解到4名被告人正值青春期,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法治观念淡薄,但由于其监护人忙于生计,疏于管教和引导,最终导致他们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庭审后,张育敏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分别对4名被告人的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向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及时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和情感需求,注重教育和引导,加强与孩子沟通联系,切实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并就被告人日后如何融入社会提出了针对性的建议。
承办法官表示,家庭教育的缺失是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保障,家长应当依法正确履行监护责任,帮助孩子养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系好人生第一粒“法治纽扣”,护航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
记者 陈珊 通讯员 高锐 太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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