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一名男子不顾法院命令,拒绝将孩子交给儿童福利机构,一名多伦多警察打断了他的手臂,而该省的警察监督机构发现,没有合理的理由指控这名警察。
这件事发生在8月8日的一个未公开的住所,大约在中午,警察陪同儿童援助协会(CAS)的一名工作人员协助逮捕这位33岁的父亲的两个年幼的孩子,他被确认为原告。
法庭工作人员和官员,包括主管官员,在前门受到申诉人的欢迎,他抱着他的一个孩子。SIU主任约瑟夫·马蒂诺说,申诉人拒绝让他们进入,当时CAS工作人员解释说,出于对儿童安全、家庭、申诉人的精神健康和孩子们不上学的考虑,有逮捕令可以逮捕这些孩子。
申诉人打电话给他的律师,说他没有得到送达,中科院工作人员告诉他,他们曾试图找到他,但未能找到他。CAS的工作人员解释了搜查令,他们不能离开孩子。
SIU说,在申诉人又打了几个电话后,他拒绝交出孩子们。国家治安官向申诉人解释说,他们希望逮捕这些孩子“没有问题,也不会给孩子们带来任何痛苦”。
“她解释说,申诉人可以与中科院合作,让孩子们晚些时候回来,”报告写道。
谈判就这样持续了大约一个半小时。下午1时30分左右,一名证人官员来到公寓协助警察,他告诉申诉人,他们实际监护了孩子们。
申诉人此时正坐在房间里两张床之一的床沿上,每条腿上各坐着一个孩子,双臂环抱着孩子,双手紧握在一起。
SO和另一名证人走向申诉人,松开他的双手,然后SO“强迫”他的左臂离开他的一个孩子,就在这时听到一声“破裂的声音”。
“哦,你打断了我的胳膊,他妈的,”在SIU查看的随身携带的摄像机录像中,可以听到申诉人说。
主管官员抱起其中一个孩子,当他把孩子带走时,他们问:“你为什么要打断我爸爸的胳膊?”
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向孩子保证他父亲的手臂没有骨折,孩子要求叫救护车。在申诉人等待医护人员到来时,孩子们被带离了现场。
护理人员于下午2点左右到达,将申诉人送往医院,在那里他被诊断为左臂骨折。
在审查了证据之后,Martino得出结论,没有合理的理由表明该治安官在与申诉人的伤害有关的情况下犯下了刑事罪行,根据《刑法》第25(1)条,官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使用武力免于刑事责任,只要这种武力是在执行法律要求或授权他们执行的行为中合理必要的”。
马蒂诺说,副警长和第一证人官员在试图执行合法的法庭命令时都依法履行了职责。
马蒂诺写道:“我也很满意,SO和WO #1使用的武力是合法的。”“尽管(社援人员)和警务人员耐心而持久地努力让投诉人自愿交出孩子,但他仍然坚持拒绝。”申诉人通过电话联系了他自己的律师,但没有与他协商,警察和儿童福利工作者也没有反复解释他们干预的具体内容,也没有向申诉人提供法庭文件的打印副本,都无法说服他合作。”
马蒂诺斯说,涉案警官在这种情况下做了应该做的事情,并补充说,随身携带的摄像头镜头清楚地表明,他们没有过度使用武力。
“在这个过程中,申诉人的左臂骨折了,这很可能是他试图在SO往相反方向拉时保持住自己的手臂的结果,这是不幸的,但不是过度使用武力的结果,”Martino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