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钓鱼防晒服19岁时杀害一对夫妇的男子被判处死刑

|

Photo/Illutration

一名男子杀害了在他19岁时抛弃他的女孩的父母,成为《少年法》修订后第一个因在18岁或19岁时犯罪而被判处死刑的人,并降低了法定成年年龄。

今年21岁的远藤由纪(Yuki Endo)于1月18日按照检察官的要求,被神府地方法院判处死刑。

远藤被控谋杀和纵火,因为他在2021年刺伤了一对已婚夫妇,并烧毁了他们的家。

主审法官Jun Mikami说:“这一罪行持续且残酷,是出于强烈的杀人意图。”“即使充分考虑到被告在犯罪时只有19岁,也不能成为取消死刑的理由。”

根据于2022年4月生效的修订后的《少年法》,18岁和19岁的人被视为“特定青少年”,如果被起诉,他们的姓名可以公开。

修订后的法律生效的同时,日本将成年年龄从20岁降至18岁。

远藤是第一个被检察官公开披露姓名的青少年。

根据判决,远藤于2021年10月12日在一名55岁的公司员工和他50岁的妻子的家中刺死了他们。

他还用砍刀击中了二女儿的头部,使她受伤。然后他放火烧了他们的房子,把它烧为平地,裁决说。

法官根据证词,包括在调查期间进行精神评估的精神科医生的证词,确定被告负有完全的刑事责任。

他们说夺去两条生命是极其可恶的罪行。

他们补充说,远藤的动机是“极度以自我为中心和不合理的”。远藤对自己的大女儿有感情,她拒绝了他,这让他感到绝望和愤怒。

法院指出,即使远藤艰难的成长经历影响了他的动机,这种影响也是有限的。它还说,他没有表现出明显的悔恨和道歉的迹象,这使得他不太可能康复。

法院表示,“即使考虑到19岁的年龄,也有一定的限度”,认为死刑是不可避免的。

在判决结束后,辩护方表示:“很遗憾我们的主张没有被接受。我们将慎重决定是否向被告提出上诉。”

在一些臭名昭著的案件中,犯罪时为青少年的被告被判处死刑。

在1999年山口县光光市谋杀一名母亲和她的孩子,以及2010年宫城县石卷市刺伤三人的案件中,两名18岁的被告都被判处死刑。每一起案件都涉及两人的死亡。

在远藤案中,辩方辩称,“并不是他没有反思自己的行为,而是主要由于不恰当的成长环境,他没有能力反思。”

辩方曾试图避免死刑,声称“通过适当的教育和治疗,他可以改过自新。”

前刑事法官、现法政大学法学院(Hosei University Law School)教授水野友之(Tomoyuki Mizuno)指出,“被告在犯罪时只有19岁,在成长过程中遭遇了不幸。”

但是,在1983年大法院制定的死刑适用标准“长山标准”的9个要素中,他强调了罪行的残暴程度和受害者人数,并表示:“法官们可能认为死刑是不可避免的。”

(本文由宗田玉井和三宅纪和撰写。)

TA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