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堡:周一,最高法院批准了一份请愿书,要求根据《信息获取权法》披露最高法院雇员的详细信息。
由巴基斯坦首席大法官Qazi Faez Isa领导的三人法官团指示最高法院书记官长在七天内向申请人Mukhtar Ahmed提供详细信息。
法官阿塔尔·米纳拉(Athar Minallah)撰写了一份附加说明。
判决书说:“《信息获取权法》也适用于大法院。根据《宪法》第191条,所有国民都享有信息获取权。”
申请人Mukhtar Ahmad曾向最高法院书记官长索取最高法院雇员的详细资料。
前最高法院书记官长拒绝提供细节。申请人随后求助于巴基斯坦信息委员会(PIC)。委员会要求当时的最高法院登记官提供细节。
这位前书记官长反对审委会的决定,搬到伊斯兰堡高等法院(IHC)。
在高等法院作出不利于他的判决后,申请人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诉。
在听取了申请人和巴基斯坦司法部长的论点后,最高法院于9月27日保留了其决定。
最高法院在判决书中表示,寻求详细信息的申请人必须给出获取信息的理由,而举报人必须审查这些理由。
法院还下令退还申诉人为提出上诉和法院内上诉所交的费用。
人民党领导的法庭也下令用乌尔都语发布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