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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出庭可治愈送达传票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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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PAO,

我父亲向住在美国的姑妈提起诉讼,要求取消一份所有权证书。经法院许可,传票以公布的方式送达。然而,我们通过公布的方式送达传票有一个缺陷,因为我们把传票寄到了我姑姑在菲律宾的最后已知地址,而不是按照法院的命令寄到了美国。由于我姑姑没有提交答复,她被宣布为违约。法院作出了有利的判决。然而,在最终判决之前,我姑姑提出了重新审判的动议撤销法院的管辖权,要求法院撤销判决。提出上述动议是否能解决传票送达的缺陷?

莉莎

亲爱的丽莎,

在大法官塞缪尔·盖尔兰(Samuel Gaerlan)撰写的《索利斯诉索利斯-莱恩斯案》(Solis v. Solis- laynes, GR 235099, 2023年3月29日)中,最高法院解释说,被告自愿出庭相当于送达传票,即:

“如前所述,传票的送达对于被告享有正当诉讼程序的权利至关重要。违反这一正当程序是一种司法缺陷,它使与案件有关的所有后续诉讼和发布无效。

然而,尽管没有有效送达传票,法院仍然可以凭借被告的自愿出庭而获得对被告本人的管辖权。根据《法院规则》,被告在诉讼中自愿出庭,应等同于送达传票。但是,在动议中列入除对被告本人缺乏管辖权以外的其他理由,不应被视为自愿出庭。

“因此,作为一般规则,寻求肯定救济的人被视为已接受法院的管辖。有人认为,提出承认答辩、争取额外时间提交答辩、重新考虑缺席判决以及以重新考虑动议解除缺席令的动议被视为自愿服从初审法院的管辖权。

“在这方面,法院支持请愿人的立场,即玛丽维奇收到传票的错误已因她向上诉法庭提出重新审判动议而得到纠正。”

应用上述决定,很明显,当你的姑姑(被告)提出重新审判的动议时,她被认为已经接受了法院的管辖。提出这种寻求肯定救济的动议相当于送达传票。因此,她自愿接受法院的管辖,弥补了传票送达上的缺陷。

我们希望我们能回答你的疑问。此建议完全基于你方所叙述的事实和我方对此的理解。当其他事实被改变或阐述时,我们的观点可能会发生变化。


编者按:《亲爱的PAO》是公共检察官办公室的每日专栏。阿科斯塔局长的问题可发送至[电子邮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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