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节课没上完早教机构关门了
机构法定代表人称承包人私自更换过收款账户,会对家长负责,已报警处理
机构大门紧闭,内部没有通电,相关物品还没有搬空。图/记者王胤期
潇湘晨报记者王胤期长沙报道
近日,长沙市民易先生向晨意帮忙记者求助称,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上的恩吉拉国际早教托育机构最近突然关门,自家小孩还有80节课没有上完。机构法定代表人熊先生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承包人将门店里的收款账户改成了个人账户,我都不知道她一共收了多少学费。我想约她协商处理,她一直不出面。”机构承包人范女士则表示熊先生在诽谤她:“你说我卷钱跑路,我是卷了几百万还是几千万?你欠了房租没交,导致我无法开门营业。希望你先把我们之间的事情解决了。”
律师认为,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收款方式,那么范女士修改收款账户的行为涉嫌职务侵占。
法定代表人:7月开始很多笔账对不上
易先生的小孩今年2岁。2022年5月,易先生带着小孩来到这家恩吉拉国际早教托育机构试课。当时机构老师很有耐心,小孩试了2节课后产生了兴趣,易先生便交了1.2万多元学费,给孩子报了130节早教课,让其学习语言能力并培养运动能力。
2023年9月16日,易先生带着小孩和以往一样来到机构上课,却吃了闭门羹。易先生找其他家长了解情况,得知机构由于内部经营纠纷不得不停业。易先生认为:“不管他们之前有什么纠纷,这笔单不应该由我们家长来买。”
9月19日,晨意帮忙记者来到这家恩吉拉国际早教托育机构,看到机构大门紧闭,内部还未搬空,门口贴着一张告示:“经机构法定代表人熊先生主动声明,从2023年9月17日不再承租大厦202、205、206号物业,现我公司与原承租人熊先生的租赁关系已经终止。我司即日回收以上物业。”
在这张告示边上,贴着一张维权群聊二维码,上面写着:“恩吉拉于9月15日被物业断电锁门,至今不能正常营业。经过和物业、社区、企业法人熊先生沟通了解到,现任院长范女士卷款跑路导致租金物业费拖欠,范女士已经联系不上,熊先生明确告知复课很难。”
9月19日,机构法定代表人熊先生表示,自己也是受害者。他说:“这个学校我是2021年6月开始办的,从装修起就是我跟我老婆两个人干,那个时候我老婆才刚刚出月子,6米长的钢筋都是我们两个人背上去的,每天晚上基本没睡觉,把这个学校办起来。”
熊先生说,2022年11月,他和范女士签了一份《合作管理承包经营协议》,将门店的所有运营权全部交给范女士。“我们之间的协议是这样的,范女士把每个月的营收转到我的账上由我进行核对,我再把要给她的钱转过去。我发现,从7月开始,就陆陆续续有很多笔账对应不上,来到门店后才发现,范女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门店里的收款二维码换成了她自己的二维码。她还在和家长沟通时表示,让家长直接把学费转到她的个人账户上。我多次尝试联系她处理此事,但她总不回消息,即使回复了,也从不面谈,感觉是在有意逃避此事。”
熊先生表示,不清楚范女士究竟收了多少钱学费:“她用个人账户收的那些钱都没开票,而且我们现在也有很多账对不上。”
承包人:无法正常营业,先让房东开门
随后,熊先生联系上范女士,双方在电话中展开对峙。熊先生追问:“你把那么多账收到你自己的口袋里,你说没有这件事吗?”范女士则回应称;“这个也是经过你的允许的好吗?”
熊先生表示:“我会允许你把钱收到自己口袋?我是允许你把二维码换成你自己的,还是允许你收了家长的钱不开发票然后也不告诉我?”范女士说:“我不想和你纠结这么多,你停交了几个月的房租,现在门都关了,我不能正常营业。”
“我不交房租也不是一天两天了,而且这个事情我找了你很多次。”熊先生话还没说完,范女士就说:“我就在长沙,时刻等着你帮我处理问题,可以不?”
熊先生说:“那你现在出来和我见一面吧,我现在就在派出所门口。”范女士说:“你还诽谤我卷钱跑路,我是卷了几百万还是几千万?”
熊先生说:“既然你拿的钱没那么多,那你为什么不直面问题?”范女士则表示:“你先给我处理问题好吗?你先让房东开门好不好?”熊先生则表示“房东随时可以开门”,但话还没讲完,范女士就挂断了电话。熊先生说,此前自己确实没按时交房租,但是这不影响机构的正常营业,这次终止租赁关系是为了让范女士现身。
目前,熊先生和家长们已到派出所报案。熊先生表示:“房租的事情我会妥善处理。对于家长这边,我会负责到底。我会通过法律途径追责范女士,她必须为她的所作所为买单。”
律师观点
承包人做法涉嫌职务侵占犯罪
在本次事件中,承包人的做法如果属实,涉嫌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晨意帮忙记者咨询了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的意见。
刘研表示,在本次事件中,熊先生与范女士签订了《合作管理承包经营协议》,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范女士只能用熊先生提供的账户收费,那么范女士在未经熊先生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更换收款二维码的做法涉嫌职务侵占犯罪行为。“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必须将学费转入规定账户,而是只让范女士进行代收,这种情况下将收款账户进行更换不属于犯罪行为。”
刘研表示,范女士应将收费状况及时告知熊先生,这样便于账务管理,同时也是让家长放心。“如果说范女士用个人账户收了钱没有告知熊先生,那么即便合同当中约定了她有权进行收款,也可能会涉嫌职务侵占行为。如果打着机构的幌子,以个人的名义去签一些教学服务合同收取学费,最后又没有履行,人也完全联系不上,回避问题甚至跑路,那么还会涉嫌合同诈骗。”
刘研指出:“本次事件中,熊先生是否交租的做法并不影响对范女士行为的定性。最终是否涉及犯罪或违约,还要根据实际情况证据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