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选定的地区,如果土地所有权会带来商业,如果它会带来就业……Creba国际委员会主席亚历杭德罗Ma?alac在《马尼拉时报》组织的一个论坛上说。
根据菲律宾法律,外国人仍然不允许购买土地,但根据《共和国法案》(Republic Act 4726),他们可以拥有共管公寓单元,前提是该建筑60%的所有权为菲律宾人所有。
Ma?alac承认仍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包括菲律宾人可能被富有的外国人挤出市场的可能性。
他说:“在那些土地价格现在已经超出普通菲律宾人的承受能力的地区,如果我们让所有这些外国人有钱去买,那么我们自己的菲律宾人将再也买不起这些土地。”
他补充说,还应该考虑可以收购的房产的规模。
Ma?alac表示:“如果政府决定公开讨论该问题,应征求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菲律宾政府已采取行动,放开外资对菲律宾资产的所有权,以提高该国的竞争力。
对联邦时代的《公共服务法》(Public Service Act)的修改于今年4月生效,外国人现在可以完全拥有铁路、机场、高速公路和电信企业。
但是,在输配电、港口、输水管道、污水处理和公共车辆等领域,限制在40%以内。
与此同时,去年11月,能源部发布了一项通知,修改了《可再生能源法》,允许外资在太阳能、风能、水能、海洋或潮汐能的勘探、开发和利用中拥有10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