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托儿所的条件有哪些? 如何开办托儿所?
越是发达国家和地区越是重视婴幼儿早期发展,大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把0~3 岁婴幼儿托育服务视为政府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制定相关的规划和法规、鼓励托育机构的发展、投入专项资金等方面推动婴幼儿的早期发展。
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35 个成员国中,约1/3 的0~3 岁婴幼儿受到不同形式的正式照料。法国的入托率达到49.7%,瑞典高达55%,新加坡近90%。经合组织国家3 岁以下儿童的平均入托率为34%,3 岁儿童的入园率为73%,韩国与日本的3 岁以下儿童入托率均超过30%。我国目前入托率仅有5.5%,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开办私人幼儿园的规定,各地有各地的具体规定,但是,主要关键在于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是托幼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关于对社会办幼儿托管机构的政策为指导,各地相关部门在此政策的制定上基本差不多,你可以遵循以下几点来办理.:
开办幼儿园、托儿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托幼事业发展规划;【先做市场前期调查,了解当地相关市场前景】
(二)有固定的场所及配套设施;
(三)有相应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
(四)工作人员应当具备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
(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场地和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园、所址应当设置在安全、无环境污染、不影响采光的地方;
(二)房舍及活动场地相对独立;确实不能独立的,必须有独立的出入通道和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三)有幼儿活动室、卫生间、保健室、厨房、教师办公室等基本用房和户外活动场地;寄宿制幼儿园、托儿所应当配有每人一床的寝室及隔离室、浴室、工作人员值班室等基本用房;
(四)配备适合幼儿使用的桌椅、玩具架、盥洗卫生用具及保证幼儿学习生活必需的其他设备和用品;
(五) 按照规定的类别、数量配齐教具和玩具,并确保教具和玩具的安全、卫生。幼儿园、托儿所围墙外十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停车场、货场、垃圾站、集贸市场。
近日,各地密集出台政策措施,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作为普惠托育供给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托育服务被频频提及。开办社区托儿机构,会是一个不错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