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特·布鲁尼格编剧。最初发布在他们的网站上
近来,关于跨性别青年的文章数量惊人,其中一个描述性的问题是谁为孩子们做决定。
自由主义一般支持这样一种观点,即人们应该能够自己做决定。所有自由主义哲学的解释者都把理性的个人作为社会的基本单位,然后在此基础上建立,通常是让人们做他们想做的事,前提是他们不阻止别人做他们想做的事。
但是,在自由主义需要有人的意义上,有严重认知缺陷的儿童和成年人并不是完全理性的个体。所以自由主义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他们。
自由主义哲学迫切希望社会避免在诸如对与错以及什么构成美好生活等终极问题上采取立场,但它至少需要在这些问题上有一些定位,以便为儿童和其他不能做出决定的人做出决定。他们自己做决定。
当涉及到孩子时,处理这个问题的默认方法是将决策过程分配给父母和监护人。这使得社会在自由主义定义的终极问题上保持中立。
这种方法在许多情况下有效,但在其他情况下产生的结果是许多人认为不可接受的。结果不可接受的情况有两种:
第一种情况的一个例子是,父母决定不允许进行可以防止孩子死亡的常规医疗护理。在美国,这种决定往往会被社会推翻,因为社会大多数人对儿童享有个人生命权的看法是一致的。做出这一决定的父母通常是出于他们的宗教信仰,从自由主义的角度来看,这使得社区做出越过他们的决定加倍困难:社区不仅在最后一个问题上表明了立场,而且这样做违背了诚实的宗教信仰。的信念。
第一个案例的另一个例子是父母决定他们的孩子可以纹身。一些州允许父母做这个决定。另一些人则无视纹身,直到成年才允许纹身。
在COVID疫苗接种政策中可以找到第二个病例的最近例子。对于年幼的儿童,社会普遍认为父母将决定他们的孩子是否接种疫苗,尽管,就像一般的儿童疫苗接种决定一样,这一决定往往是通过将接种疫苗与基本服务的接受联系起来来大力推动的。
对于年龄较大的儿童,美国一些州有“二级成熟主义”,允许超过一定年龄的儿童,即使在父母不同意的情况下,也能表现出一定成熟的认知能力,决定接种疫苗。
第二个例子可以在堕胎政治中找到。尽管大多数州在决定是否为怀孕的未成年人堕胎时都要求父母以某种形式参与,但除了一个州外,其他州都有一些成熟的未成年人原则,允许怀孕的未成年人在没有父母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堕胎。
当然,还有许多其他情况属于这两类。
在何种情况下,社会必须进行干预,凌驾于父母之上,或将决策权赋予孩子,目前还没有通用的方法来确定。所有这些私人规则从根本上来说都是狭隘的,因为它们植根于对终极问题的社会判断。因此,我们在公共思维中倾向于依赖的自由主义的一般原则提供的指导很少。
在对跨性别青年进行性别肯定教育的案例中,公共话语的双方似乎都认为父母的决定是不恰当的。但一方认为,从上述案例的角度来看,这是不合适的,这意味着他们认为社会应该推翻任何父母决定医疗运输他们的孩子。另一方认为,就上述第二个案例而言,这是不合适的,这意味着他们认为社会应该将医疗转换的决策权分配给成年未成年人。
如前所述,自由主义绝对无助于解决这种分歧。这两种立场都源于人们对性别和身份这一终极争议问题的不同反应。在一个自由社会的背景下,这必然是一场狭隘的辩论,它导致了许多疯狂的抓稻草和修辞上的混乱。
“如何对待儿童”是自由主义哲学的弱点,这也是为什么儿童经常成为各种文化斗争的焦点。对于成年人来说,自由主义对不同的文化观点有一个答案:自己生活,也让别人生活。对于孩子来说,这是不可能的。因此,把辩论的焦点集中在儿童身上,你就会卷入一场文化之战,否则,这场战争可能会被认为是一场与公共政策无关的狭隘抱怨。